在这些装模作样,道貌岸然的人面前,蓝铃儿说话也不必要掩饰,“同样的婆婆,对待同样的媳妇,可是天差地别呀!结婚的彩礼,酒席天差地别,态度也是如此。对你们总是一副关心倍至的态度,对我却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,因为你们是千金小姐,我是农民的女儿,你们两位千金小姐好命有那么好的婆婆,这时候是应该好好尽尽你们作为媳妇的本分,好好到婆婆的床前端屎端尿尽尽你们的孝心。我呢!就算是再怎么做都入不了她的眼,反而倒像是她的眼中钉,肉中刺,所以我就不去她眼前晃了,这对她的病情恢复不利,我做的饭她恐怕也是难以下咽吧?那天在街上吵架,她说我做的饭猪狗都不吃呢!我就不必要去添乱了。”
蓝铃儿想,反正自己在普家人的眼里没什么好印象,索性自己也不必要徒劳的做什么为自己加分。
两个媳妇被蓝铃儿的话呛得脸一阵红一阵白,因为婆婆病在医院的这两个月,她们都没有到病床前伺候过一天,每天也就是去敷衍一下。大多数时候都是普永庆和三个儿子轮流照顾。
“说来说去你就是在家里有困难的时候躲开不回去,你可想好了,这次你不回去,以后你有什么困难也不要想让别人帮忙。”方芳想,这个蓝铃儿,饭碗丢了,以后求人的地方多了,还这么没有眼色,不会来事,提前拿捏她一下,如果她还不开窍,就别怪他们以后不帮她。
蓝铃儿笑着轻描淡写的道:“我就是过到讨饭的那一天,也不会求到普家的门上。”普家没有一个人会真正的想帮助她,可惜她前世到离婚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事实。
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,再说下去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了,普建义阴沉着脸对媳妇说:“我们走吧!”
秋红也一肚子气,这个蓝铃儿何曾这样对他们这样说话过?真是邪门了。她怎么回娘家几天就好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。她冷哼一声,“我们走了,蓝铃儿,你就一辈子住在农村的娘家吧!”
“我就是想一辈子住在这里了,这个小院是我刚买了一个月的新家,住在这里比哪里都舒服。”
普家四人听了恍然大悟,怪不得这小院一切都焕然一新的样子,怪不得蓝铃儿不想回去,原来是在村里买了房子,所以有恃无恐,这小院确实住着很舒服的样子。想到这个倒霉蛋竟然买了房子,而且还是一个这样不错的小院,两个妯娌的心理微微的失衡了一下。但是很快她们就很不屑了,再好也不过是农村的一个土房子而已。
“要买房子怎么不去城里买呢?让建兴一个城里人到村子里住,不是让人笑掉大牙了吗?这什么年代了,还搞一个知青下乡的事情出来。”秋红冷嘲热讽的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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