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一字字读,粥一口口吃,日子一天天过。
过了许久,书读完,粥吃光,他将所有信息和知识消化完毕,谢山的精神状态也调整到最佳,头脑清明,念头通达。
他现在一介凡人,衣食皆忧,虽有前世的经验感悟,但如果没有一个修士给他点化开窍,谢山也没办法走出修行的第一步。
资质固然重要,机缘更不能缺,前世谢山穿越过来,用了三年时间成为镇上富豪,后来得到一块宝石,凑巧是某位修士所需之物,作为交换,加上他苦苦请求,散尽家产去供奉对方,这才得以开窍,从此修长生去了。
这次他不会再等三年,重生者的优势就在于先知先觉。
“没有修士帮助,凡人无法开窍,这是一千多年来被证实的铁律,我也无可奈何。但,谁说不开窍就无法修行......”
想到此处,谢山不自觉露出一抹笑意,伸出手,掌心在瓷盆锋利的缺口上一抹,切口略深,手上霎时流满鲜红血液。
谢山拿过泥人,将血液在上面,干巴巴的黄泥缝里血迹最深,像交错的蛛网,十分难看。
他将染血泥人立在桌上,只吹吹伤口,顾不上包扎,眼都不眨的盯着,只见上面的血迹却迅速变淡直至消失,吸足血后,小泥偶嘴巴缓缓张开一道缝隙,从嘴里掉出一颗红色丹丸,大小等同一粒生米。
少年眼中喜色一闪而过,仔细将红丸捏起,用纸包了几层,压在枕下,再伸指用力叩击泥人头顶三下,后者再次张口,吐出一缕飘渺白气,细若丝,游如龙,在空中转了一圈后,有灵性的朝谢山而去,从头顶百会穴融入后化作成一股滚烫热流,不停在他全身血肉间流走。
谢山赶忙到床上,面朝上静卧,只感觉像是蒸了一次漫长的高温桑拿,没过多少工夫就已经大汗淋漓,但那股热力更胜,一身薄衣被汗水浸湿再被体表热力蒸干,这个过程循环三次,经脉血肉间的热气才渐渐消退。
谢山身子还发烫,神色中有几分倦意,他身上那件带补丁的单衣上粘了薄薄一层灰黑物质,能嗅到一股浊臭气味。
此过程名为洗髓伐毛,可以彻底涤除人体污秽,使皮毛骨肉洁净无垢、焕然一新。
这些灰黑物质是谢山身体中的杂质污浊,粘在皮肤衣物上很不舒服,这身体长久生活艰贫,饮食起居都不洁净,积累的杂质浊气太多,把满满一缸水用去十分之七八。
随后谢山翻出压箱的一套衣服鞋袜换上,再将杂乱如野草的头发梳拢起来,经过梳洗之后,颇有几分风采。
肌肤不复原来的苍白枯瘦,变得健康的白皙润泽,发丝青黑,手上伤口也已恢复,只有浅浅一道印儿。
少年模样,干净布衣宽袖招招,手边放着一本泛黄的启蒙书卷,眼中尽是与年龄不符的宁静,卖相远胜学堂里的清秀读书郎。
谢山对着盆清水打量一会,基本还算满意:毕竟目前还不能超凡脱俗,尚需衣食住行,五谷杂粮,外加各种修行资源,何况他还想买些小玩意儿,这些都需要真金白银。
更重要的是,记忆中此处有几个人可以提前收拢,日后有用。
而不管要敛财或收买人心,都要有一个能摆上台面的身份。
可商贾之事俗琐扰心,科举为官又耽搁时间且牵扯太多,综合考量,.再三思虑过后,决定在俗世暂做一名清流才子、当一个权贵之家的清客谋士,嗯,这职业对任职者的外貌要求仅次于男倌伶人。
在外貌鉴定合格后,谢山第一步的目标也很明确——拾文馆。
长河镇地处大奉西北,隶属于狼州,肃王白乐是当今皇帝的胞弟,陛下登基时,肃王迁封地于狼州,掌兵权,替天子守国疆。
这位王爷不爱勇猛武将,不好快刀烈马,却钟情于华美文赋、喜好曲雅词,当然,更爱美人皓腕细腰、吴侬软语,于是狼州辖下各县,都设有一座同文馆,每月开馆收文两次,无论何地人士,只要写出一篇好的诗词文章,就能领取银钱作为润笔。
谢山前世为了谋财,改动几个典故之后,用李白的一篇《蜀道难》文压众人,差点被直召到王府,但第一次穿越没啥准备,对这个世界书籍经典一窍不通,在后续考核中漏了马脚,被扫赶了出来,最后毛都没落着一根。
哪怕后来修行有成,想起此事谢山也觉得好生羞耻。
“这次我不会再犯低级错误了。”他温和一笑,神情之中满是追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