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什一脸肉痛看着支票上的数字,再三确认。
克莉丝选这里也是有原因的,摄政街是伦敦第一条林荫大道,接近三十米宽,走马车不会很拥堵,而且街道两边分别就是上流住宅区和商业区,去时下的几个地标性地段和公园都很方便。
如果用点法子,还能通上煤气照明,更重要的是,街道会有人时时清扫。
现代开汽车还只排放尾气,马则是随地乱拉,到了天气最热的那个月,街道窄一些味道会非常难闻。
——这也是大部分伦敦人跑到乡下避暑的原因。
一边的公证人似乎唯恐到手的鸭子飞了,于是极力渲染起这里有多方便,尤其容易邂逅来逛对面商区的漂亮女士,看面前的年轻人打扮很简单,手里又这么多现金,认为是工厂主的儿子,还补充道:“这附近住的可都是达官显贵啊。”
差点忘了了解一下未来的邻居。
克莉丝顺势问:“你说说看?”
公证人说了这个苑的几个著名住户,又说:“您右手边这栋也是一位勋爵在住,好像姓威尔莫吧。”
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,纳什和克莉丝惊讶对视了一眼。
现在刚过圣诞节,等到一月中旬国会开会,房子就比较难找了,克莉丝没将这个巧合放在心上,她对这个房子多方面都很满意,而且足够大,大家出行都是坐马车,想要和邻居碰面也没那么简单。
签过书契,克莉丝正式成为了有房一族,一种一家之主的豪情油然而生。
搬家就不必着急了,社交季一般在复活节后才开始,她还有好几个月可以折腾。
就像买了鞋得再买套新衣服相配,买了新衣服就觉得自己还可以做个头发一样。有了这么大一栋房子,她就得买一堆家具,搞下内部装修,甚至还得添上很多人手。
……至少她终于有地方安置那位朋友塞给自己,时时在她面前晃,替他彰显存在感的哑仆和厨子了。
克莉丝给家里写信分享了一番喜悦后,就把这些事情抛到了脑后,开始为觐见做准备。
进宫觐见是英国进入上流社会的潜规则,所以卢卡斯爵士才将自己当年觐见前任国王的事情时时拿出来说,所以连班纳特太太都知道打听德包尔小姐有没有进宫觐见过。
因此,虽然预感到时候也只是被引见一下,其余时候在一边当花瓶,主要看老师,克莉丝还是复习了一遍国王的资料。
英文名常用的就那么多,和上辈子所在的国家会避讳恰好相反,为了表示宠爱和期许,他们反而会给孩子起和自己或者某位长辈一样的名字。
所以国王里会有一堆“某某几世”。
乔治一世是一位从德国进口的英国国王,一辈子只会说德语和法语,在他之后,非常巧连着三位国王都叫乔治,乔治二世是他儿子,三世是二世的孙子,四世又是三世的儿子。
当今国王就是乔治四世。
乔治f4有个魔咒,国王和王储一定会关系糟糕,还是能让伦敦遍地吃瓜的那种恶劣关系。要不当爸的虐待儿子,要不就是“太子”叛逆,跟老爹反着来。
乔治三世是个节俭勤政的国王,正所谓物极必反,乔治四世不但不怎么管事,任性至极,还特能败家。
克莉丝觉得,这位国王和欧也妮完全是两个极端。
明明是王储却有个苦兮兮的童年,不但老爸节俭,小时候还被保姆虐待过,连吃派都不准吃一口馅(已经够难吃了,还不让吃馅料,她光想都觉得惨无人道)。
总之就是被压抑到了极端,反而导致他现在管不住嘴,穷奢极欲,就爱美食华裳。
虽然这位群嘲国王政绩不行还能花钱,不仅是讽刺漫画家笔下的常客,因为肥胖被人各种暗讽是猪,他自己却很追求美,尤其喜欢美好的事物,讨厌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艺术审美水平很高,建筑修得美轮美奂,形成了一个流派。
到了约定日,克莉丝和侯爵夫妇一起出发,在白金汉宫的一个接见室里看到了这位胖子国王。
场合特殊,费尔德侯爵穿了礼服,挂着宝星绶带,连师母这种不喜欢受拘束的人也守礼戴了假发。
一套礼程下来,国王好歹是正经“王储—摄政王—国王”的路子培养过来的,尤其年纪也大了,再怎么荒唐,场面话还是能说,针对老师这次出国公干奔波的抚慰嘉奖被他说得很动人。
至少老狐狸非常吃这套,都有些热泪盈眶。
一番君臣慰问结束,又与侯爵夫人闲话几句,不等费尔德侯爵引见,国王已经开口:
“班纳特。”
克莉丝来不及深想,连忙躬身:“陛下。”
“我发现,你好像很喜欢神话故事。”
她眨眼,克制住了抬眼直视国王这种不敬的行为,又想到老师先前对自己演讲的评论,反正这个话题也牵扯不到什么,干脆坦然说了真实想法:
“是的,我很喜欢神话。因为我发现,和东方的神话不同,西方神,尤其是希腊神话里的神,都很像人,他们有七情六欲,少有慈悲和神性,甚至很多时候比人的行事还要任性一些。我觉得很有意思。”
国王抚掌笑了。
“你上次的演讲要是这么有趣就好了。”161小说阅读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