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为教师的三大爷闫埠贵为啥那么抠门,还不是因为家里孩子多,不算计着过日子,根本就没法过下去,到了后来儿子都工作,依旧是改不了这个臭毛病,显得让人有些厌烦。
马华吃饱饭,身上这才暖和了起来,今天洗了一上午的菜,他的手冻得不轻,如今还有些刺痛,可见这年代生活不易,受累吃苦能够吃饱饭已经是很好的了,多少人即使愿意卖力气,依然是吃不饱饭的。
这年头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,一般都是早早休息,如果有老婆孩子的,还可以老婆孩子热炕头,马华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毛头小子,只能孤枕入睡了。
第二天一早,马华再次重复了昨日的工作,开始了洗菜帮工的生活,每天最有意思的事情,就是打饭了,如今的马华已经是深得打饭阿姨的精髓,每次故意将菜盛满勺子,手腕一抖,立马抹平,抖得极有水平,让不少工人都是看的眼角直抽抽,好在马华也知道分寸,每次给的饭菜都不比别人少,只是喜欢看对方神色变化的有趣模样,时间长了,厂子里的人都知道了马华这么一个人,送了他一个手抖小子的爱称,让食堂后厨的众人添了一个八卦话题,不时拿来调侃马华。
时间一转眼,就是一年多过去了,马华靠着踏实肯干的性子,得到了傻柱的认同,已经从洗菜工和打菜小哥,正式成长为了一名后厨学徒,光荣的切菜工,也算是进步神速了,厨房洗菜的小工换了一个刚刚进来不久的小胖子,姓孙,因为长得肉乎乎的,大家也不称呼他的名字,都叫他胖子。
这小胖子倒是十分会来事,嘴甜有眼力劲,十分讨喜,不过来了两三个月,人缘比马华还好,更是对大厨傻柱阿谀奉承,拍的傻柱十分舒服,对他另眼相看,看来用不了多久,就会和马华同列,成为一名光荣的后厨学徒。
马华和这小胖子倒是关系一般,只是面上过得去,他早就认出了这个胖子,就是日后背叛了傻柱的那个小子,这人心术不正,投机取巧,不够踏实,所以马华不愿意和他深交。
马华靠在门边坐着,撩开了后厨的门帘,看了一眼天色,差不多十点多了,该动手干活了,起身走到了桉板前,伸手拿起了架子上的菜刀,捞起了一旁菜盆里的土豆。
“当当当当当!”
菜刀刷刷的切下,一根根均匀细长的土豆丝就被马华切了出来,刀影纵横,十分迅速,手中土豆刚刚切完,随手就再次拿了一个土豆,手中的菜刀丝毫不停,那具有节奏的切菜功夫,让傻柱都忍不住注视了半天,心中暗暗点头,这是个好苗子,不过是干了一段时间的切菜工,就有如此刀工,实在是天赋惊人、
马华的刀工可以说在后厨之中是数一数二的,就是身为大厨的傻柱都不如他手稳,马华毕竟是转世之人,从小精神力强大,对身体的控制能力远超常人,别人需要练习三年的刀工,在他这里只要几天的功夫就可以了,这让当初的傻柱都看傻了眼,还特意问过马华,以前是不是拜过师学过厨艺!
整整几大盆的土豆在马华的手中,半个小时就全部切完了,他又帮着其他人处理了一下萝卜和白菜,这也是老三样了,如今国内很少有蔬菜大棚,到了冬天也就这三样菜,每天都吃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