滚热鲜血入腹,千夜顿时精神一振,意识渐渐回归,视野也变得清明。他看到自己正伏在一头成年角狼身上,咬着它的喉咙,正在用力吸血,不过齿下的伤口已经干涸,血已被吸干。
看着这头六级的角狼,千夜有些难以相信,刚才自己就是在和这东西在搏斗。他低头看看身上,见全是角狼爪牙留下的伤痕,这才确信自己确实是靠着本能干掉了这头猛兽。
可是过去了这么久,追兵呢,那些世家护卫呢?他们怎么都该追上来了。
这时林中响起脚步声,走出一个世家护卫打扮的男人。
千夜看到这个男人,立刻瞳孔骤缩。他虽然穿着世家护卫的服色,可是面容毫无修饰,苍白的脸,青色的眼影,血色的瞳孔,无不昭示着血族身份。而且那个男人并未刻意收敛气息,千夜感觉到了极为浓郁纯正的鲜血之力!
如此纯正的血气,只属于有爵位的上位血族。
千夜看着他,说:“这次春狩,怎么会出现一位爵士?”
男人对千夜说出的第一句话明显感到意外,不过随即毫不在意地耸耸肩,说:“什么事都会有意外的,不是吗?如果没有一千两百年前的那场意外,也就不会有今天的大秦帝国了。”
他一边说着,一边走近千夜,这时可以看到他双手中还各拖着一具尸体,看服色,应该是孔家的两名护卫。
血爵士将两名护卫扔到千夜脚边,说:“这就是你要等的人吧,可惜,现在都变成尸体了。”
千夜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已失去,只是向两具尸体看了一眼,就问:“追我的应该不止这么点人吧?”
爵士笑了,说:“当然不止这么点。不过他们不知道怎么的,突然自己打起来了。”
“打起来了?”这让千夜有些意外。可是若仔细地倾听,远方确实隐隐传来枪声。如此密集的枪声,根本不象是在狩猎,而是爆发了小型战斗。
不过这时千夜自顾不瑕,哪里管得了那么远的事情,他看着面前的血族,问:“你出现在这里,总不会是为了来救我的吧?”
血族男人笑得很真诚,向千夜微微躬身行了见面礼,说:“我的名字是丹尼.哈顿。叫我丹尼就可以。原本我只是接了一单酬劳很丰厚的任务,要在春狩场里暗杀一个女人,一个名叫殷琪琪的女人。但是现在,猜猜我看到了什么?双生花!”
他扬起双臂,用歌咏般的夸张音调说:“那是双生花,尊贵的罗斯侯爵阁下的成名武器,后裔中代代传承的圣物!它们居然在你手里,那么用我并不如何聪明的脑袋也可以想得到,你就是罗斯侯爵点名要杀的那个人类,不是吗?”
“是我。”
“这就对了。对于一个能够给我带来罗斯侯爵高贵血脉的人,我将永远保持尊敬。”
千夜奇道:“你已经是纯血血族,难道还能够再次被初拥?”
丹尼摇了摇手指,说:“不,当然不是初拥!看来你们对永夜的贵族并不是非常了解。不过罗斯侯爵虽然不能给我初拥,但是依然可以将他的圣血赐予我。侯爵的血脉力量强横,只要我能够承受得住短短的适应期,那么侯爵血脉就会压制我原本的血脉,而我将变成侯爵的半个后裔。这么说你明白了吗?”
千夜点头道:“谢谢你的解释。那么现在,你要动手了吗?”
“动手?当然不!”丹尼挑动眉毛,再次摇着手指:“你活着,远比一具尸体要有用得多。我另一个任务能够得到的酬劳并不比罗斯侯爵的血脉少多少,当然不能够放弃。只要你还活着,我就能够把殷琪琪给引出来。”
千夜若有所思,问:“究竟是谁想要杀琪琪?”
丹尼夸张地叹了口气,说:“还能有谁?除了她自己的兄弟姐妹,谁又会如此憎恶她呢?在这一点上,永夜的贵族和帝国的世家倒是很相似。也许,这就是文明和进步?”
千夜压在身后的手在树干根部慢慢划出几个符号。那是殷家专用的密语,只要殷琪琪或季元嘉看到这段符号,就可以知道丹尼哈顿刚才说过的话。
丹尼终于走到千夜面前,拿起他的鹰击看了看,然后扔在地上,俯身把千夜拉了起来,就向不远的山峰走去。他一路拖着千夜,并没有刻意掩饰痕迹。只要稍有点经验的猎人,就能够发现他留下的痕迹。
PS1:书友‘永夜之神’,沙沙叫俺转告你,么么哒。
PS2:写这几章的时候,在听HITA唱的《采薇》,推荐一下。Z